张静,女,副教授,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育25年,现任上海中医药大学法律教研室主任。主讲:《卫生法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教学委员会委员,国家卫生法学会专家库专家,世界医学法学协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命审题专家、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理事、《医学与法学》杂志特约编委,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编写教材十余本,其中主编3本,担任副主编2本。多次参加司法部、卫生部部级课题,担任上海市市教委《气功医疗实践与立法管理》、《医学生临床实践与法律关系研究》等课题负责人。负责2011年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卫生法学》,在《法学》、《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医院院长论坛》、《中国中医药报》、《中国医药报》、《家庭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及专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