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前言

本书初版于2006年,迄今七年。出版以来,得到许多朋友的鼓励,其中有肯定,也有批评和商榷。我自知,这本书的问题不少,需要我做出进一步的努力,逐渐完善。也深知,人类的惩罚实践仍然颇具挑战性,惩罚的哲学依然是一个开放的命题。在过去的七年中,不论是学校惩罚、家庭惩罚、惩罚性赔偿还是刑事惩罚及减刑赦免问题,一直备受中国社会关注,特别是近年来错案频发,如何防范错案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司法实践课题。也正是由于此,我对惩罚问题一直断断续续有一些思考,其中一些形成了文字,先后在《政法论坛》、《清华法治论衡》、《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杂志上发表。

《惩罚的哲理》第二版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方面,增加了第九章,即“惩罚的政治正当性”。增加这一章的想法是,本书初版第六章在论及国家惩罚权利的正当性时,认为国家惩罚权利的正当性不仅在于正义原则,也在于民主原则。但当时并没有来得及就此问题做出深入的思考。的确,法律惩罚问题不仅是一个道德哲学问题,也是一个政治哲学问题。在当今民主社会,面对死刑存废、酒驾入罪等存有争议的惩罚议题,诸多道德学说站在各自立场,各执一词,难以形成共识。如何就惩罚议题达成社会共识,建构良好社会秩序,这恰恰是政治哲学应该关心的问题。因此,在惩罚的道德证成之外,有必要开辟惩罚的政治证成道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政治正当性的论证,死刑是应该予以废除的,这与本书第六章强调死刑的合理性观点似乎自相矛盾。但仔细想来,道德证成与政治证成在不同的逻辑层面上展开,结论自然不同。希望这一章不是画蛇添足。另外,在本书再版之际,我对本书初版的一些细节做了修订,在书中数处,修改了一些言语措辞,以更加清晰的方式来表达观点。

最后,要感谢那些曾经读过本书并给我提出评论和商榷意见的朋友,特别要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方洁女士,本书从初版到再版,都倾注了她的大量心血,在此向她表示衷心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