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35元
印次:2-6
ISBN:9787302328254
出版日期:2013.09.01
印刷日期:2017.08.11
图书责编:朱玉霞
图书分类:教材
本书是作者在多年民法教学的基础上,改革民法教材常用的教学体例和叙述方式,对新的教材编写方式的尝试。本书首先对民法入门知识进行引领式介绍,随后对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自然人、法人、民法上的时间、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等民法基础知识进行系统的阐述,最后以案例分析巩固了理论知识的教授和讲解。《民法总论》第二版结合我国重要民事法律、司法解释的颁布进行了修订。 本书可供法律学者、法科学生进行民法研究和学习的参考资料使用,同时,也可供立法、司法、执法机关法律实践工作者的参考使用。
1、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准物权研究》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奖一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编的《合同法》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 · 总则》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纲》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2、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性著作有《合同法总论》、《违约损害赔偿研究》;3、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代表性著作《期待权研究》、《物权法原理》、《民法学》;4、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性著作有《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担保物权》、《不动产登记法研究》、《侵权行为法总论》、《侵权责任法》;5、王洪亮,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有《物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基础》;6、耿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有《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
本书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初版于2010年,先后多次重印,深受高校法律院系师生的欢迎。近三年来,随着我国民法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法律、司法解释的颁布,我们深感本书有修订之必要。经与清华大学出版社方洁编辑协商,决定对本书进行修订形成第二版。兹就第二版的修订问题做如下说明。 1. 第二版对全书的章节体系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将原第九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与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提前为第二章和第三章。另一方面,将原第二章《民事法律行为》与第三章《代理》调后为第六章与第七章。其余各章顺序依次调整。 2. “君子和而不同”。第二版的修订一如既往地遵循了求同存异的理念,由每位作者按照自己的研究写作思路,依据最新的研究成果、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对各自负责的章节进行修订、增补及删节。 本书第二版的写作分工如下: 王洪亮副教授撰写第一、九章;耿林副教授撰写第二、七章;申卫星教授撰写第三章;程啸副教授撰写第四、五章;韩世远教授撰写第六章;崔建远教授撰写第八章。 作为联络人,程啸副教授负责本书修订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事宜。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全体同仁 2013年5月6日于清华园
第一节民法的含义1
第二节民法的历史渊源与继受8
第三节民法的渊源11
第四节法律适用19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31
第一节民法基本原则概述31
第二节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以解释论为基础37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47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说48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52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积极内容之权利57
第四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积极要素71
第五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消极内容74
第六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性86
第七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90第四章自然人96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96
第二节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99
第三节民事行为能力103
第四节监护109
第五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113
第六节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118
第七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119
第五章法人123
第一节概述123
第二节法人的类型128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138
第四节法人机关144
第五节法人的设立149
第六节法人的终止152
第七节其他组织154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156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156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要件163
第三节意思表示165
第四节意思与表示不一致170
第五节意思表示不自由174
第六节条件与期限184
第七节民事行为的效力评价190
第八节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206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解释209
第七章代理217
第一节概述217
第二节代理行为225
第三节代理权230
第四节表见代理239
第五节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