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128元
印次:1-1
ISBN:9787302656012
出版日期:2024.03.01
印刷日期:2024.03.20
图书责编:李文彬
图书分类:学术专著
本书以实践中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运行现状为出发点,针对诉讼标的要件所存在的认定作用不显、具体内涵不明等问题,以法的秩序价值、效率价值与公正价值之有效平衡作为确定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基本原则,主张确立以当事人、诉讼请求要件为积极要素、新的事实要件为消极要素的重复起诉认定标准,而应将诉讼标的要件予以删除,并通过明确当事人相同仅指实质相同、诉讼请求实质性比较标准、新的事实要素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体系。
王国征,河南原阳人,男,汉族,196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理论博士后。在《中国法学》、《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要著作有:《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主编)、《民事诉讼法》(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主编)、《民事证据法学》(湘潭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独著)、《侵权法中证明责任价值取向研究》(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独著)、《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合著,排名第一)。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曾获“青岛市首届百名优秀引进人才”等称号。
自序 禁止重复起诉是许多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重要规则之一。罗马法中“既决案件”理论即包含了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均将禁止重复起诉作为诉讼系属的效力之一。英美法系的美国关于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依据,除了《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条(c)中的既决事项中有规定,美国法律协会的《判决重述(第二次)》中也有规定;而加拿大法院在有关案例中将争点禁反言规则和滥用程序原则作为重复诉讼认定标准的理论依据。尽管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关于禁止重复起诉的理论及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不同,但都是法的秩序价值、效率价值与公正价值在某种程度上的平衡。 禁止重复起诉规则尽管在1991年《民事诉讼法》及其以后的修正案与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体现,司法实践总体上也基本认可该规则,但直到2015年《民诉解释》才规定了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2015年《民诉解释》在总结我国民事审判经验和借鉴域外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于第247条和第248条规定了民事案件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即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包括当事人要素、诉讼标的要素、诉讼请求要素和新的事实要素;其中,前3个要素为积极要素,后一个要素为消极要素。2015年《民诉解释》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之前重复起诉认定标准不一现象,但同时也因规定的认定标准模糊、抽象及不合理,导致司法实践中认定混乱、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频发。 本书借助已公开的2000多份裁判文书对我国民事案件重复起诉认定标准运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复起诉认定标准四个要素适用情况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与评析。通过大量的数据、图表、案例等,系统地考察了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四...
导言
一、 研究背景
(一)有关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国内外规定
(二)重复起诉裁判文书情况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我国大陆学者的相关研究
(二)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相关研究
(三)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四)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
三、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第一章民事案件重复起诉认定标准规定和理论依据
第一节我国有关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规定
一、 2015年《民诉解释》之前司法实践中的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一)审判解释和司法文件中体现的最高法院对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看法
(二)最高法院在个案中对重复起诉认定标准的看法
二、 2015年《民诉解释》中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第二节域外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一、 罗马法中的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二、 大陆法系中的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三、 英美法系中重复起诉认定标准
四、 重复起诉与一事不再理
五、 确定重复起诉认定标准应遵循理念——法的秩序价值、效率价值与公正价值之间的平衡
本章小结
第二章我国重复起诉认定标准运行现状
第一节重复起诉认定标准运行总体情况
一、 裁判文书援引法律条文情况分析
(一)裁判文书是否援引法条情况
(二)法条援引的具体情况分析
(三)没有援引法条的具体情况分析
二、 前诉裁判内容对认定重复起诉的影响情况分析
(一)重复起诉类型分布情况
(二)前诉裁判不同内容与后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之比较分析
(三)不同裁判内容情形下的重复起诉认定结果情况
三、 重复起诉各要素适用情况分析
(一)裁判文书中所涉重复起诉要素情况
(二)当事人对各重复起诉要素的争议情...